您好,欢迎光临越华润华环保管家官方网站!请 登录 | 注册

全国咨询电话

400-875-8755

当前位置: 首页-资讯中心-行业动态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公布20起环境违法典型案例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公布20起环境违法典型案例

时间:2019-08-29  浏览次数:0


  2019年以来,省生态环境厅深化体检式、预防式、服务式“三式”执法理念,统筹省、市、县三级执法力量,坚持主动服务与严格执法相结合,持续组织开展一系列环境执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超标排放、偷排偷放、恶意排放等典型环境违法行为,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工作效果和社会效果。
  1-7月份,全省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先后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11611件,查办适用《环境保护法》配套办法案件1244件,其中,按日连续处罚29件,查封扣押732件,限产停产68件,移送行政拘留359件,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移送公安56件。为有效震慑环境违法行为,切实起到警示教育作用,现将2019年以来全省各级生态环境部门查处的大气、水、固体废物、建设项目等20起环境违法典型案例进行公开曝光。
  一. 衡水市安平县汇东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未按规定使用VOCs污染防治设施拒不改正案
  2019年5月20日,衡水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安平县汇东五金制品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涂塑项目产生的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未按照规定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执法人员当场责令企业立即改正违法行为,2019年5月26日现场复查时,发现该公司仍未按照规定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拒不改正违法行为。
  对此,衡水市生态环境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对该公司拒不改正违法行为的问题下达《责令停产整治决定书》,处罚款壹拾贰万元。
  二. 廊坊霸州市青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案
  2019年6月14日,廊坊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霸州市青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电镀生产线正在生产,酸洗工序、电镀工序产生的酸雾、铬雾等污染物经引风机抽送至回收塔,但回收塔的喷淋泵未开启,导致酸雾未经喷淋处理直接排放。
  对此,廊坊市生态环境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环境违法行为,处罚款壹拾伍万元,并将该案件移送至公安机关,对公司相关负责人实施拘留。

当前位置:首页-资讯中心-行业动态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公布20起环境违法典型案例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公布20起环境违法典型案例


  2019年以来,省生态环境厅深化体检式、预防式、服务式“三式”执法理念,统筹省、市、县三级执法力量,坚持主动服务与严格执法相结合,持续组织开展一系列环境执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超标排放、偷排偷放、恶意排放等典型环境违法行为,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工作效果和社会效果。
  1-7月份,全省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先后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11611件,查办适用《环境保护法》配套办法案件1244件,其中,按日连续处罚29件,查封扣押732件,限产停产68件,移送行政拘留359件,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移送公安56件。为有效震慑环境违法行为,切实起到警示教育作用,现将2019年以来全省各级生态环境部门查处的大气、水、固体废物、建设项目等20起环境违法典型案例进行公开曝光。
  一. 衡水市安平县汇东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未按规定使用VOCs污染防治设施拒不改正案
  2019年5月20日,衡水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安平县汇东五金制品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涂塑项目产生的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未按照规定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执法人员当场责令企业立即改正违法行为,2019年5月26日现场复查时,发现该公司仍未按照规定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拒不改正违法行为。
  对此,衡水市生态环境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对该公司拒不改正违法行为的问题下达《责令停产整治决定书》,处罚款壹拾贰万元。
  二. 廊坊霸州市青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案
  2019年6月14日,廊坊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霸州市青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电镀生产线正在生产,酸洗工序、电镀工序产生的酸雾、铬雾等污染物经引风机抽送至回收塔,但回收塔的喷淋泵未开启,导致酸雾未经喷淋处理直接排放。
  对此,廊坊市生态环境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环境违法行为,处罚款壹拾伍万元,并将该案件移送至公安机关,对公司相关负责人实施拘留。